根据《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相关工作的通知》(市环发[2022]),将我公司列入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重点企业名单。为切实改善公司的生产运营情况,提升公司经济效益,减少污染物排放,同时结合公司的发展需要,响应环保政策,我公司自2022年6月开始全面启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》、《清洁生产审核办法》的要求,现向公众公示我公司审核前企业基本情况和产排污状况,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。
一、 企业基本情况
1. 企业名称:兰州铭帝铝业有限公司
2. 法人代表:邓春安
3. 建设地点:七里河区八里窑239号
4. 企业生产规模:2万吨
二、 主要污染物
废水(生物污水、厂区工业废水)、废气(SO2:0.2 t/a、NOX:0.8 t/a、粉尘: 0.35t/a和颗粒物 0.6t/a)、固废(不合格产品、涂料包装、生活垃圾)
三、 主要环保设施及达标情况
(一) 废水:
本项目废水主要有厂区生活污水和厂区工业废水。厂区内设生活污水处理站1座,处理规模为8m3/h,处理工艺为“酸碱中和”,废水处理达标后全部用于厂区内绿化。工业废水由喷淋塔循环利用,废水不外排。
(二) 废气:
运营期间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是烘干固化炉燃气废气、喷涂生产线产生的粉尘、烘干固化工序产生的烘烤粉尘、烘干固化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。
1.热剪炉以天然气为燃料,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,废气主要污染物包括SO2、NOx和颗粒物。燃料废气通过热风管道经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,其污染物排放满足《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9078-1996)表2中二级标准。
2.氧化工序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酸洗过程洗池、氧化槽酸雾,采用水循环吸收后通入废水处理站进行中和处理,处理达标后的废水全部用于厂区内绿化,废水不外排。
3.粉末喷涂工序产生的污染物。由回收利用系统、粉尘收集罩回收,系统采用“旋风回收(效率约90%)+布袋过滤(效率约99.5%)”的方法回收废气中的涂料,此方法带有两级除尘效果,回收效率可达99.9%以上,废气处理后通过1根15m 高排气筒排放。
此外,有少部分喷涂粉尘收集不到,成为无组织排放,监测报告见附件。
4. 对铝型材制品进行粉末喷涂之后,需进行加热固化,固化采用固化炉,以天然气为燃料。固化炉顶部设置有烟管对固化废气进行收集,集气效率为100%,总设计风量为2200 m3/h。固化炉产生的废气经喷淋塔处理后,引入热风循环系统鼓风机,循环利用。
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喷涂工艺中部分收集不到的粉尘,约占总产生量的2%,故喷涂工艺粉尘无组织排放量为0.8 t/a(0.333kg/h),厂界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。
(三) 噪声
本项目中的噪声主要为风机、粉末回收装置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,噪声源强50-60 dB(A)。采取的主要措施为选用低噪声设备,安装减震垫、建筑隔音。
(四) 固废
厂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喷涂不合格的产品、涂料包装及员工生活垃圾。
①一般固废
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无废纸、塑料等其他有害成分。车间内以及车间门口分别布设有垃圾收集桶定期收集,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。不合格产品主要为喷涂不均匀或者喷涂有瑕疵、喷涂工序磕碰损坏漆面的产品。定期收集后返回山西铭帝铝业有限公司熔炼利用。喷涂工艺产生的废包装交回生产商回收利用。
②危险废物
表面处理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安全处理。
(五) 其他环境保护设施
1. 本企业编制了《突发环境应急预案》,并在兰州市生态环境局七里河分局备案,备案编号:620103-2020-001-L。
2. 本企业在污水处理站内安装了2套在线监测系统,分别监测废水氨氮、COD指标,目前已完成了在线监测设备比对验收,并联网上报数据。
四、 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
(一) 环保设施处理效率
粉尘喷涂工艺采用两级回收设备,旋风回收设备回收效率90%,布袋过滤回收设备回收效率约99.5%,两级综合回收效率可达99.9%以上。
(二) 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
1. 废水
本项目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,废水水质满足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》(GB8978-1996)一级标准要求。2.废气
有组织排放:热剪炉、固化炉粉尘、SO2、NOX、非甲烷总烃满足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(GB16297-1996)表2中二级标准、烟尘满足《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(GB9078-1996)表2中二级标准。
无组织排放:经两级回收处理后的喷涂工艺废气满足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(GB16279-1996)表2相关标准限值要求。
3.厂界噪声
本企业运营期产生的噪声经厂房和车间隔声、距离衰减后,厂界昼间噪声值满足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(GB12348-20089)2类标准限值。
4.固体废弃物
本项目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,危险固废暂存于厂区固废储存间,定期交由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。
五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
审核企业:兰州铭帝铝业有限公司
联系人:白武刚
联系电话:13919806717